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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翠新家园(翠屏新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269]次 更新日期:2019-04-25 02:02:36.0
摘要:栖霞市翠新家园(翠屏新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招标公告20190423-QX003SC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栖霞市翠新家园(翠屏新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招标人为栖霞市果都城市建设发展有
栖霞市翠新家园(翠屏新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20190423-QX003S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霞市翠新家园(翠屏新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招标人为栖霞市果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栖霞市翠新家园(翠屏新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电梯工程位于栖霞市翠屏街道翠屏新村, 本项目为栖霞市翠新家园电梯供货与安装,包含配套电梯,共计22台直梯。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或以上资质。
③所投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电梯制造C级或以上资质(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电梯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栖霞分中心(栖霞市腾飞路197号 )11楼报名。报名方式: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公证件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提供的所投电梯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税务局事项通知书核定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原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栖霞分中心(栖霞市腾飞路197号 )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栖霞分中心(栖霞市腾飞路197号 )11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公共资交易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栖霞市果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栖霞建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栖霞市文化路310号 地    址: 栖霞市文化路310号
邮    编: 265300 邮    编: 265300
联 系 人: 王若男 项目负责人: 高春霞
电    话: 13325163686 电    话: 0535-337290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80327533@qq.com 电子邮件: qxjf0535@sina.com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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