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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翠新家园(翠屏新村棚户区改造)13#楼、14#楼、15#楼、地下车库及网点、栖霞市枣行新村(西台街区域枣行和林家亭村)1#、2#、3#车库及空气源热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276]次 更新日期:2019-04-25 02:02:35.0
摘要:栖霞市翠新家园(翠屏新村棚户区改造)13#楼、14#楼、15#楼、地下车库及网点、栖霞市枣行新村(西台街区域枣行和林家亭村)1#、2#、3#车库及空气源热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20190423-QX004
栖霞市翠新家园(翠屏新村棚户区改造)13#楼、14#楼、15#楼、地下车库及网点、栖霞市枣行新村(西台街区域枣行和林家亭村)1#、2#、3#车库及空气源热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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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霞市翠新家园(翠屏新村棚户区改造)13#楼、14#楼、15#楼、地下车库及网点、栖霞市枣行新村(西台街区域枣行和林家亭村)1#、2#、3#车库及空气源热站工程已以由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栖发改投字[2018]94、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栖霞市果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栖霞市翠新家园(翠屏新村棚户区改造)13#楼、14#楼、15#楼、地下车库及网点、栖霞市枣行新村(西台街区域枣行和林家亭村)1#、2#、3#车库及空气源热站位于栖霞市翠屏街道翠屏新村及枣行新村,建筑面积24653.3m2,合同估算价约 36万元,计划工期:自2019年5月21日开工至2020 年6月30日竣工。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拟担任项目总监须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上注册备案并无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栖霞分中心(栖霞市腾飞路197号 )11楼报名。报名方式:投标企业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网页、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栖霞分中心(栖霞市腾飞路197号 )11楼报名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 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栖霞分中心(栖霞市腾飞路197号 )11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栖霞市果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栖霞建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栖霞市文化路310号 地    址: 栖霞市文化路310号
邮    编: 265300 邮    编: 265300
联 系 人: 王若男 项目负责人: 高春霞
电    话: 13325163686 电    话: 0535-337290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80327533@qq.com 电子邮件: qxjf0535@sina.com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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