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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东大街两侧建筑外立面整治及亮化工程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281]次 更新日期:2019-04-23 20:10:29.0
摘要: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子县东大街两侧建筑外立面整治及亮化工程项目已由长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证明2019-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长子县鑫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子县东大街两侧建筑外立面整治及亮化工程项目已由长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证明2019-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长子县鑫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子县东大街两侧建筑外立面整治及亮化工程项目

2.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①立面整治部分,全长约3公里,整治面积约78570㎡,整治内容包括建筑外立面整治,门窗翻新改造,商铺招牌整治及广告位清理,屋顶翻新改造,增加景观围墙等;②亮化提升部分,立面整治建筑亮化提升,亮化内容包括灯具布置、线缆及保护管敷设等。

2.3建设地点:长子县东大街路段,东起326省道,西至南北大街交汇路口。

2.4建设期限: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6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其中,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3.5符合晋建市字[2016]3号文件要求。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422日至2019426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务大厅四楼)报名。

4.2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

4.2.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3企业近半年纳税凭证、企业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明细表(含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其他证明无效,网上可查);

4.2.4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4.2.5“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4.3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并提供统一胶装成册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三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获取:2019422日至2019426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务中心4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522日上午930分,长治市政务大厅四楼(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长子县鑫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人:牛先生

话:0355-847088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南街鼎元时代中心A403

人:张晓婷

话:14703555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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