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328]次 更新日期:2019-04-10 17:48:14.0 |
祁连山南路(珠江路至大学路)F+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2019-000994-0401-217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祁连山南路(珠江路至大学路)F+EPC总承包,招标人为枣庄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祁连山南路(珠江路至大学路)F+EPC总承包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南路(珠江路至大学路),800m,合同估算价2080.47万元,计划工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备注: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 3.5 省外单位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须按鲁建规范[2016]1号文执行,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且报送单位基本信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关于设计资质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要求。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5日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zzggzy.com)下载,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一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zzggzy.com)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4月29日09:00至2019年4月29日09: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枣庄市高新区民生路)逾期送达者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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