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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1.1期智能化工程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253]次 更新日期:2019-03-28 11:32:07.0
摘要: 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1.1期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1.1期智能化工程施工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核[2017]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

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1.1期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1.1期智能化工程施工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核[2017]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国投水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总承包单位)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发改招[2017]13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1.1期智能化工程施工

2.2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能化的云对讲,智能跑道,云停车,云监控,背景音乐,充电桩,无线AP,弱电机房,三网合一及有线电视,电梯五方通话,桥架及室外管网,电子巡更等十二个系统工程,建安工程费约765万元。

2.3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向阳路与升龙大道交汇处以东区域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含安防智能化设备的调试、检测、验收、培训、维修、保养、技术协助,维护、产品质保期内的免费售后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326日至20194179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 2019年4179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28号

: 马女士

   话:187733551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2288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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