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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醴陵市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89]次 更新日期:2019-03-25 00:27:51.0
摘要: 受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中心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醴陵市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二、政府采购编号:醴财

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中心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醴陵市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19】005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TF-LL-2019-14

    采购预算:/ ; 定点数量2家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 3 年内,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325日起至 2019 0329,每日上午 8:30到 12:00,下午 15:00 时到 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一楼大厅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2019 0416日(星期 09 时00分 (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6楼开标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十、采购人: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中心

 址:醴陵市国瓷路

联系人:张女士、付女士                      电话:0731-23569650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

联系人:王伟                       邮编:412200

 话:0731-23658980              传真:0731-2365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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