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68]次 更新日期:2019-03-20 15:24:23.0 |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交警大队四中队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已由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茶发改投〔201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茶陵县交警大队四中队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
招标编号:ZZGZCL-2019-080
2.2 建设地点:茶陵县马江镇红旗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34.01平方米。总投资约672.18万元,其中业务用房约391.862万元,附属工程约280.3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其中:业务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920.28平方米、首层面积约596.84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2.6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工程建设内容含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附属工程包含办证大厅、食堂建筑、装修、水电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篮球场、室外绿化及给排水管道,办证大厅建筑总面积约201.04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屋、建筑高度为4.56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食堂建筑总面积约112.69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屋、建筑高度为4.44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且建造师资格等级须为壹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10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0731-22029302。
招 标 人: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茶陵县犀城大道
联 系 人:尹黑苟
电 话:0731-25240698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联 系 人:何志平、向志春、贺美林
电 话:0731-25835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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