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267]次 更新日期:2019-03-18 17:56:03.0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19]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长治市财政投资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治市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治市南起迎宾大道,北至规划一路。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全长5880米,设计等级为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道,红线宽50m。新建1座桥梁,1座人行过街天桥,1座人行过街地道。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给水、电力等配套工程。
2.3建设期限:7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从工程勘察,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全期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工程勘察需具备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资质甲级;
3.1.2 工程设计资质需具备3.1.2.1~3.1.2.2中的任意一项;
3.1.2.1综合资质甲级;
3.1.2.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
3.1.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4符合晋建市字[2016]3号文件要求。
3.2 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应为符合本招标公告3.1.3条资格的本单位在职人员;
3.2.2 勘察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应为符合本招标公告3.1.1条资格的本单位在职人员;
3.2.3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应为符合本招标公告3.1.2条资格的本单位在职人员;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为多方时,各方均需分别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
3.2.4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为符合本招标公告3.1.3条资格的本单位在职人员;当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为多方时,各方均需分别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3.2联合体协议应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3.3.3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本招标公告3.1.3条要求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务中心4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各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贰套: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各方上述②-⑤项均需提供;
(8)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或工程注册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企业近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的完税凭证、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社保凭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10)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11)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晋企业备案网站查询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的获取: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务中心4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 4月19日上午9时30分,长治市政务中心4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冯先生
电 话:0355-5010011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竞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治市中央商务大厦C座0704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13335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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