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65]次 更新日期:2019-03-11 03:34:30.0 |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荷塘区龙洲垃圾填埋场应急处置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2019]000007号
3、采购项目编号:JYCZ201902022
4、项目负责人:杨启龙
5、联系电话:0731-22509522
6、采购预算:2592893.04元
7、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B021602 |
垃圾填埋场应急处置工程 |
1 |
项 |
2592893.04 |
2592893.04 |
28000 |
8、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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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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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垃圾填埋场应急处置工程 |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渗滤液收集单元、新敷设渗滤液导排管、渗滤液导排井、挡土墙砌筑、浆砌护坡、垃圾坝体与护坡修筑、排水沟、截洪沟、跌水井、设备基础、回灌布水单元、导气井、不锈钢安全护栏、渗滤液应急储存池、风机水泵房及工艺等内容。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等标准或规范要求。 |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
1、本工程工期为90日历天; 2、项目地址: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街道龙洲村油榨冲组。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
否( ) |
否( ) |
否( ) |
9、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型企业、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等。
10、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提供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视同为持有税务登记证;提供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视同为持有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企业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3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员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安全员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8000元。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盖单位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3月 1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湖南建业”处(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110号
联 系 人:单志雄
联系电话:0731-281850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
联 系 人:杨启龙 谭子林 杜旻昊
联系电话:0731-22509523、22509522
传 真:0731-22509538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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