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67]次 更新日期:2018-12-26 12:19:06.0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18】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址:威远门路与北外环路十字西北角。
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24760平方米,其中地上九层,建筑面积为2176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4347.9万元。
3、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等;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副经理也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企业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规费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信用中国”网上查询下载页。
2、人员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下载凭证、未参加在施项目承诺书;项目副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施工项目班子成员劳动合同及上岗证(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以工程师为准,质量员以岗位证为准、安全员(按国家规定足额配备)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为准、造价人员以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为准);(5)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项目经理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胶装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山西招投标网;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3、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宋雄兵
电 话:1393556686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 系 人:李淑平
电 话:0355-20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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