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湖南招标信息 > 株洲市招标信息

2018年度攸县桃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55]次 更新日期:2018-12-26 12:12:06.0
摘要: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系2018年度攸县桃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综【201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系2018年度攸县桃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综【201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攸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度攸县桃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攸县桃水镇境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区资金包括桃水镇的竹泉村、龙湖社区路、睦塘村、睦田村、夏泉村、小集村、盘塘村、 桃水村、谢家坪村、 9个项目村,计划投资约 15693243.36 元。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标段

2.5 质量要求: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0 个标段,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如果聘请2017年鸾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负责人为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现场负责人,则需提供委托聘请书和劳动合同;具备工程施工能力(法人或法人委托人须提供2个以上现场施工队负责人和一名自聘技术人员的施工员证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投标人无将工程擅自转包行为,{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或聘请的现场负责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一个施工工程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3.4  工程质量信誉度高{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或聘请的现场负责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提供1个施工工程业主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证明材料原件和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3.5诚信度较高,无不良记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或聘请的现场负责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提供1个施工工程业主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证明材料原件和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3.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3人(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7-2018年12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任何领域有在建工程(在建情况开标时不查,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如在任何领域有在建将取消中标资格);

3.7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根据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攸政办函[2016]92号)文件精神,县外投标人(法人)须提供工程投标及工程结算相关事项承诺书,明确承诺工程款结算时出具《攸县税收联控协管证明单》,县外投标人必须明确承诺中标后,在攸县范围内成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及县政府批复的《攸县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实施方案》进行。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注;报一个标段或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均一样)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资料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12  25 日~201901  16 日10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其他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400元。(注:每个投标单位可报所有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由于会场条件限制,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个人进入开标现场,请予以理解配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01  16 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七楼多媒体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24255960。

10.联系方式

人:攸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址:攸县发展中心11楼

人:龙钟      话: 151153635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14楼24房

联系人:何子飞           话:0731-25301911

 

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电话:0731-24255960

 

 

 

 

Copyright © 2008-2018 易快得招标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1516772281 | E-mail:151677228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