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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公墓(骨灰堂)墓穴工程材料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94]次 更新日期:2018-12-18 15:35:49.0
摘要:石门县公墓(骨灰堂)墓穴工程材料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门县公墓(骨灰堂)墓穴工程材料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人为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融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

石门县公墓(骨灰堂)墓穴工程材料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公墓(骨灰堂)墓穴工程材料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人为 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融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墓穴工程材料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门县楚江街道办红土坡居委会七组。

2.2建设规模:墓碑石材及墓穴区域绿化两部分,其中墓型800*7506902套、墓型950*90013398套、墓型1000*9503869套,及紫薇、杜英等植物栽培一批。

2.3招标范围:主碑、碑座、主盖板、基石、植物等墓穴的材料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期:本项目分批次供货,具体交货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地点交货。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设计、雕塑、制作、销售等内容,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将拒绝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到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承诺函(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18日至201812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持下述资料原件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承诺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套,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承诺函留原件外,其余均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结束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011014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本项目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736-533285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石门县宝峰街道办事处宝塔社区梯云东路18

联系人:马晋湘

  话:13873660355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3038号常德商会大厦26

    人:李朦 

    话:0736-7367988

    真:0736-7367985

 


附件:

 

   

 

致: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

1、在石门县公墓(骨灰堂)墓穴工程材料采购安装项目报名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发现我公司提供了虚假信息、资料情况,贵公司取消我公司的投标资格,没收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

2、我公司保证在项目资金、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满足贵公司要求;

3、如果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我公司提供了虚假信息、资料或原件造假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的情况,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公司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没收我公司的履约保证金;

4、承诺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弄虚作假、不分包、不转包等违法行为,若发现我公司有前述行为,愿接受监督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查处。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函一式两份,由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确认,一份报名时交代理机构留存,另一份由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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