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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多媒体设备升级及改造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43]次 更新日期:2018-12-07 11:54:00.0
摘要: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受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多媒体设备升级及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18】000264号;委托代理编号:HNPJ-Z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多媒体设备升级及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18000264委托代理编号: HNPJ-ZZ-236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多媒体设备升级及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18000264;委托代理编号:HNPJ-ZZ-2364

3、采购项目预算:2676936   采购数量:一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12 7 日起至2018 12 13 日,每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要求:投标人为法人购买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委托购买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8 12 28 9 00 分(北京时间)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保证金:

√ 要求提供,数额为: 贰万陆仟元整 (人民币)

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单位单位基本账户(分支机构投标可由其上级公司专用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单位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00 5620 5966 6666 -2134

1)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2)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单位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

8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             

地址:天元区珠江南路518

联系人:洪建勤

电话:158863188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1707

电话:0731-28522277

联系人:肖佳璐  欧阳永胜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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