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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2018年度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41]次 更新日期:2018-12-07 11:53:58.0
摘要: 茶陵县2018年度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茶陵县2018年度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由茶陵县人民政府下发茶政函[2018]7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

茶陵县2018年度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2018年度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由茶陵县人民政府下发茶政函[2018]70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招标人为茶陵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茶陵县2018年度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2招标编号:ZKGSG-ZB-20183754 

2.3建设规模:68.2986公顷 

2.4工程施工费:约 2686.29 万元

2.5计划工期:各标段施工期均为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含拆除、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共分 12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

标段

乡镇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

(万元)

备注

马江镇

等坪村/红旗村/浪滩村/文江村/长联村

236.66

 

马江镇

东冲村/末头村/塘富村

253.02

 

马江镇

麻石村/毛芫冲村/月岭村

238.37

 

界首镇

红光村/火星村/界市村

214.66

 

界首镇

白沙村/花甲村/白洲村

250.75

 

界首镇

贺铺村/上联村/大新村

212.15

 

界首镇

朱岭村/连荷村(界首镇莲河村3644号地块)

230.61

 

界首镇

莲荷村(界首镇莲河村2235号地块)

247.51

 

思聪街道

清水村/下清村/茶冲村/龙溪村

86.52

 

火田镇

大英村/莲溪村/庙贝村/墨龙村/山田村/洲陂村

232.03

 

十一

火田镇

大龙村/芙江村

228.48

 

十二

火田镇

红色农场

255.53

 

合 计

2686.29

 

 

备注:最终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以茶陵县财政局、审计局预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最终的合同价款按预算结果下浮5%为中标价格(工程量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施工企业(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必须与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投标申请人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投标单位近一年不得有不良行为(含茶陵县境内),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员、安全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近6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地勘单位可以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但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合格项目经理(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临时执业建造师证对本次招标项目无效)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施工员、安全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根据株国土资发〔201544号文件的规定,上一年度施工单位诚信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不得参与项目投标相关工作。施工单位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法人承诺函(样本见附件)、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将此证押至茶陵县增减挂钩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定标办法

4.1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或等于31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采用“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法”。

4.2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超过3:1时,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按照湘照湘土整发【201515号、株洲市土地整理中心文件的规定,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局核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批次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优秀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根据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一律实行“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即:招标时不区分具体标段,第一轮根据标段数量按照1:3的比例从报名单位中抽取入围单位;第一轮抽取结束后立即进行第二轮抽取,在入围单位内抽取各标段中标施工单位。同时,根据标段数量和抽出的序号,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备选单位,同时备选单位不对应标段,如有中标单位弃标,依照号码排序从备选单位中依次替补。

五、投标保证金

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项目工程施工总招标金额标段平均数的2%,即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贰万 整(小写 20000 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汇至指定账号上并取得收款凭证,否则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报名。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43001500562059666666-2149

注:1、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 茶陵县2018年度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各投标单位提前拨付;如未注明项目名称,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账、延期退还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沿来款渠道无息退回投标单位账户。开标当日各投标单位代表签到先后顺序即为抽签顺序

六、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请从2018127日至2018122710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122710 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多功能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茶陵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监管机构全过程监管。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茶陵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肖华军

联系电话:0731-2525109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

联 系 人: 谭淑蓉

电话及传真:15873374772

 

监管机构: 茶陵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彭友

联系电话: 0731-25124002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预防腐败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

二、承诺在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不发生挂靠、倒手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当地政府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后,要求设计为水田的地块需种植水稻,设计为旱土的地块需种植经济作物,业主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单位中标的拆旧地区因矛盾或其它原因造成无法施工的,业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工作)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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