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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原公安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建设项目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45]次 更新日期:2018-11-28 20:56:44.0
摘要:澧县原公安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澧县原公安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审(2018)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澧县原公安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原公安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澧发改审(2018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县原公安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HNLH2018-GC(CD)-130

2.3 建设地点:澧县公安局原机关院落

2.4 建设规模对原有设施设备进行修缮,招标控制价为7857381.00元。

2.5 工期要求:3个月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它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Ι。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1224143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1129日~20181205(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时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本工程开始报名至开标结束被委托人必须是同一人,并且是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至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报名:(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6)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项目部关键人员的身份证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人员20185月~10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凭证,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公室查询电话和个人账户管网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8)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9)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明材料和投标人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企业拟任项目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开出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上述所有提供的原件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逾期不予办理。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套,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提问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122414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6-322427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澧县解放路1099           

联 系 人:周女士                 

    话:156736150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华信大厦1201

联 系 人:文先生

    话:0736-770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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