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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柳园锦江酒店制冷机房、锅炉房改造工程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38]次 更新日期:2018-11-26 20:48:02.0
摘要:常德柳园锦江酒店制冷机房、锅炉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德柳园锦江酒店制冷机房、锅炉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德市经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常德柳园锦江酒店制冷机房、锅炉房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德柳园锦江酒店制冷机房、锅炉房改造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常德市经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德柳园锦江酒店制冷机房、锅炉房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CDJZW(2018063

2.3       本项目总投资约 100万元,主要改造内容为:增加2台冷却塔,2台冷却水泵,2台热水泵,以及相应增加阀门和供水保温管道,管道材质为无缝钢管。

2.4  工期要求: 45 (含安装验收合格)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 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须提供冷却塔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4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12179:3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①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冷却塔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④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前连续6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⑥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并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  11  26 日~2018  11  30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至17:00)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路808号泓鑫桃林商业广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套。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提问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 12  17   9  30 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6-725624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人: 常德市经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458

  人:胡可丰    

    话:0736-7726736

    0736-772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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