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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城头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65]次 更新日期:2018-11-21 16:26:25.0
摘要:2018年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城头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2018年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城头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招[2018]273号文件核准招标,资金

2018年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城头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8年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城头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招[2018]273号文件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城头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HNLWCDGC201823

2.3建设地点:澧县境内;

2.4工程规模:规划建设总规模10700亩;

2.5项目投资:约1355.5万元;

2.6    期:18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标准和规划设计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8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投标报名,且投标报名到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报名均无效。

项目名称

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工程总造价(元)

2018年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城头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标

详见工程量清单

1540091.00

二标

1577199.00

三标

1661234.35

四标

1735824.23

五标

1787343.70

六标

1787943.00

七标

1778695.75

八标

1682339.3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3.5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85月至201810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3.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个标段: 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12129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请从20181119日~20181123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 /)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12129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九、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6-3120023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址:澧县政务中心74 

联系人: 熊先生

  话:0736-32226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常德市祥瑞大厦26

本项目联系人:朱易

本项目电话:0736-736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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