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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72]次 更新日期:2018-11-21 16:26:22.0
摘要:澧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澧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招[2018]1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预算资金,资金已落

 澧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发改招[2018]1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预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澧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现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澧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2.招标编号:ZKGSG-ZB-20183495

2.3.建设地点:本项目共涉及7个行政村,分别是小渡口镇仁和村、夹堤口村、五公村、永丰村、出草坡、天围村和官垸镇仙桃村。

2.4.工程规模:53.3923公顷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路桥等工程。

2.5.项目投资:工程施工费用约844万元。

2.6.    期:120天(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各类土建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3.5.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3.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7.企业近五年(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国土整理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业绩必须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合格处理)。

3.8.信誉要求: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3.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11133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注: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打印并妥善保管好账号申请成功后的信息单。开标时,请将信息单携带至开标现场,遇有保证金错漏,将使用信息单中的保证金账号及密码现场查询到账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18年1120日~2018年1126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一律现金支付。

6.3.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111330(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736-3120023。

10.招标人其他要求

10.1.本项目涉及7个行政村,施工区域跨度较大,且施工环境复杂,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的7个行政村进行充分的踏勘工作,并将踏勘证明文件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踏勘证明文件格式自行确定,但须采用各投标人公司红头文件,须有各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司行政公章和本项目所涉及的7个行政村村委公章),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未按要求提供踏勘证明文件所造成的后果。

10.2.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10.3.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递交履约担保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

11.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澧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澧县国土资源局4楼  

联系人:沈可

联系电话:1527360526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章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18692383588、1588666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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