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55]次 更新日期:2018-11-13 20:06:00.0 |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津市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污水沟、臭厌塘治理工程)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投〔2018〕82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招标人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20183388
2.2 项目名称:常德市津市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污水沟、臭厌塘治理工程)EPC项目
2.3 建设地点:津市市长山湖、清远观、汤家湖
2.4 建设规模:对津市市长山湖、清远观、汤家湖总水域面积约408亩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污染物控制工程、健康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及景观提升工程。具体为农业地表径流净化工程、雨水排口净化工程和驳岸海绵改造工程,生境营造、水生植物群落和水生动物群落构建,景观性浮床工程等。
2.5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保修要求: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具体约定。
2.8 招标范围:常德市津市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污水沟、臭厌塘治理工程)EPC项目。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等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地表径流净化工程、雨水排口净化工程和驳岸海绵改造工程,生境营造、水生植物群落和水生动物群落构建,景观性浮床工程,两年维护管理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拟任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13时30分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获取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以下资料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09:00时至12:00时,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5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施工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拟任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
(7)拟任的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拟任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的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9)湖南省外企业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的截图;
(10)同时提供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二套(须装订成册)。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一律现金支付。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13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6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64213020。
招 标 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德市津市市后湖路5号
联 系 人:徐娜
电 话:0736-422141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章锦锋 黄鹏
电 话:0736-325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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