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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武装部营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电梯采购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48]次 更新日期:2018-11-13 20:05:56.0
摘要:鼎城区武装部营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电梯采购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鼎城区武装部营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电梯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武装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

鼎城区武装部营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电梯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武装部营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电梯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武装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鼎城区武装部营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电梯采购

2、招标内容:电梯2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交 期:按合同约定;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和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代理商应具有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8000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13起至2018年1119,每日上午9时到 12时,下午13时到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原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外,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购买招标文件,并应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形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509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楼第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鼎城区招投标办公室,监督机构电话:0736-7372732。

十、联系方式

人: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武装部

人: 陈志

联系电话:135084605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人:付德田

联系电话:0736-7252369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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