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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小心田至莲塘县城道路工程项目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95]次 更新日期:2014-06-18 00:00:00.0
摘要:(招标编号:YZWDTZ2014-001)1.招标条件东安县小心田至莲塘县城道路工程项目已由东发改[2012]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通过公开选择投资人招标,由永州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全额自筹资金。招标
(招标编号:YZWDTZ2014-001)

1.招标条件
东安县小心田至莲塘县城道路工程项目已由东发改[2012]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通过公开选择投资人招标,由永州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全额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州万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东安县小心田至莲塘县城道路3.84公里,宽32米道路、桥梁2座单跨跨度20米以内及其他附属设施

2.2  项目名称:东安县小心田至莲塘县城道路工程项目

2.3  建设地点:小心田至莲塘

2.4  规    模:j见招标文件

2.5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工程质量保修

2.7  招标范围:小心田至莲塘县城道路工程设计中的土石方、路面、人行道及路缘石、给排水、绿化、亮化、电力及电讯预埋、交通标志标线、桥梁工程设施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2300万元,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否则为投标无效)。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 3人、质量员2人、材料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资料员1人。其它人员暂不做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
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的金额为:(大写)见招标文件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报名程序、资料和招标文件的购买

6.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2014年6月24日,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2报名地点:投标人到东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工商银行总行办公楼五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6.3报名递交资料: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件和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申请人红色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7月15 日 上午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东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工商银行总行办公楼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本项目的监管机构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9、发布公告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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