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86]次 更新日期:2018-10-29 18:01:02.0 |
常德经开区镍电池材料场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常德经开区镍电池材料场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已由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以产管项【2018】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常德经开区镍电池材料场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五一社区,桃林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
2.3 规 模:总投资约2792.7万元,对本项目镍、铬水浸超标的污染土壤进行稳定化处理,处理总量为63124m? ,总量镍超标区域53856㎡进行客土回填覆盖,回填厚度为0.5m。
2.4 工期要求: 14个月;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设计深度、工程质量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工程造价全面负责;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拟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连续6个月(2018年4月-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6.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拟任设计负责人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6)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 拟任项目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连续6个月(2018年4-9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材料;(9)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湖南省外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项目部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3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并留存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壹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资料齐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6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结束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
6.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angde.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电话0736-7309393。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其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招 标 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内
联 系 人:王川
电 话:136373603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祥瑞大厦26 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6-736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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