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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区教育局清华中小学综合教学楼改扩建项目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57]次 更新日期:2018-10-29 17:55:48.0
摘要:资格预审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城区教育局清华中小学综合教学楼改扩建项目已由长治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审发【2018】1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长治市城区清华中学校,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城区教育局清华中小学综合教学楼改扩建项目已由长治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审发【20181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长治市城区清华中学校,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建设地点:长治市城区清华中学校院内。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551.9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上五层、地下一层的综合教学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1222.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29.31平方米。

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申请人须提供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须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

3、申请人近期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及项目班子成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表(参保人员明细需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须包括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其他证明无效,网上可查);

4、申请人须有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申请人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重点关注名单等不良记录,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如报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少于9家(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29日至2018112日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1.53.93.233:48080/login.jspx)报名(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1029日至2018112日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53.93.233:48080/login.jspx)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1120 9 30分;申请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53.93.233:48080)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招投标网;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3、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长治市城区清华中学校

人:张吉祥

     话:1553616191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山西省长治市英雄中路383

人:李淑平

    话:0355-20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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