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70]次 更新日期:2018-10-26 20:54:50.0 |
受夷望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夷望溪镇大樟树村绿化美化工程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通过公告征集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采购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夷望溪镇大樟树村绿化美化工程
2、采购编号: 桃财采计[2018]000603
委托编号: HNMC2018GC-(CD)-013
3、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价格 |
1 |
夷望溪镇大樟树村绿化美化工程 |
1,260,684.22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夷望溪镇大樟树村绿化美化工程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
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含有园林绿化工程的经营范围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本工程相关技术要求;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以上资料须准备相应原件备查;
7、其他说明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对被谈判小组确定参与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通知,未被谈判小组确定参与谈判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
(2)、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在银行转账单备注栏或附言处注明供应商完整的开户行信息(例如:××银行××省××市××支行××分理处),以确保保证金退款成功。
8、现场踏勘
(1)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踏勘地点:大樟树村
(2)踏勘要求: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月 日-2018年 月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自行前往踏勘地点进行踏勘,并将自行踏勘证明(自行踏勘证明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制作的踏勘指示牌前拍照的清晰彩色照片)随开标要求的其它原件一起密封递交。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现场踏勘证明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1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地点为: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 一室(常德市鸿鑫桃林六楼(原桃林宾馆)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夷望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冰 电 话:15073693297
地 址:桃源县夷望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浩 电话:0736-7125818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府坪街道老西门3#楼-2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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