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62]次 更新日期:2018-10-26 20:54:29.0 |
鼎城区公安局黄土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公安局黄土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招[2018]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鼎城区公安局黄土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黄土店镇千斤陡村八号竖巷与三号横巷交叉处东北角
2.3 规模:黄土店派出所业务用房目建筑面积1381.62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4.1米,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工程投资额为¥4442415.31元。
2.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保修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装饰、室外附属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捌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4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请从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0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市人民政府网站、常德日报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鼎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36-7355109。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0.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明确质量通病的防治方案,内容包括:防治机构,墙体、楼板裂缝、楼地面、外墙、门窗、屋面渗漏等部位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招标人: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与善池路交叉口
联系人:周杰
电话:180756030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A栋611室
联系人:肖玲 周宏建
电话:0736-7326166
传真:0736-721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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