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81]次 更新日期:2018-10-24 18:53:05.0 |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中厦·新城颐苑北区房产销售代理,招标人为澧县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产销售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代理的概况如下:
1.1招标编号:XYTC-澧-2018-10-03
1.2项目名称:中厦·新城颐苑北区房产销售代理
1.3服务地点:澧县中厦·新城颐苑北区筹建处。
1.4招标范围:中厦·新城颐苑北区1、2、3、11、12、13#住宅销售,销售面积91785.84m2,以及车位销售,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1.5服务周期:项目销售开盘后20个月。
1.6资金来源:自筹 。
2、投标人资质: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房地产营销、策划等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服务团队核心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销售经理、策划经理。
2.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登记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0日( 每日9:00至12:00,13:00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止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5.2本项目相关文件获取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并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所有证件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登记证;(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4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套,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5.5如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查实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2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3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账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三开标室。
7.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7.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通知到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
8、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三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信息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6-3223315。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澧县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澧县澧浦街道办事处澧县中夏颐苑北区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189742126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澧县澧阳镇兰江路水竹居巷81号(澧县分公司)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1816626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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