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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两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65]次 更新日期:2018-10-24 18:53:04.0
摘要: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两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两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8]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

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两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两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8]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两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

2.2 招标编号:HNZY2018-SG(SM)-136

2.3 建设地点:石门县境内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院内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二标段包括院外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个标段每个投标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为人民币陆万元整,二标段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111413: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24日至2018103017:00止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5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11141330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各项招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常德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532267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中标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担该项目,将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处罚

10.2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门县人民检察院

 址:石门县楚江街道西溶路039号 

联系人:吴先生 

 话:137073671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室

本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话:0736-5534108     0731-8532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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