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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蒋家嘴镇阳南塘社区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23]次 更新日期:2018-10-22 18:27:46.0
摘要: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汉寿县蒋家嘴镇阳南塘社区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8]161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汉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蒋家嘴镇阳南塘社区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汉发改招[2018]161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寿县蒋家嘴镇阳南塘社区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HNTJCD2018-027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蒋家嘴镇阳南塘社区等、军山铺镇王家堤村等、龙潭桥莲荷塘村等、太子庙镇排形村等、酉港镇连兴洲村等;

2.4工程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约288.9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水利工程、田间路桥工程以及其他工程等;

2.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约501万元;

2.6工期:90日历天/标段;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招标范围:农田水利工程、田间路桥工程以及其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4个标段;

项目名称

标段号

实施地点

控制价(万元)

汉寿县蒋家嘴镇阳南塘社区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

蒋家嘴镇阳南塘社区等三个村

108.76

2

军山铺镇王家堤村等三个村

105.81

3

龙潭桥镇莲荷塘村等四个村及酉港镇部分村庄

123.74

4

太子庙镇排形村等四个村及酉港镇部分村庄

119.95

注: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建项目中任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20184月至2018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6企业在近三年内(201511月至201810月)独立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小农水项目)或国土整理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类似工程必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没有竣工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的金额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注: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打印并妥善保管好账号申请成功后的信息单。开标时,请将信息单携带至开标现场,遇有保证金错漏,将使用信息单中的保证金账号及密码现场查询到账情况。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请于20181022日至20181026日止,每天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400/套,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6.2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个人二代身份证;5.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证、个人二代身份证;6.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20184月至2018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7. 企业在近三年内(201511月至201810月)独立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8.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的证明文件;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9.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或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清单。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均验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拟任项目岗位人员报名后不得更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111314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人:许丽红,监督电话:0736-2861276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汉寿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李捡保

联系电话:0736-2880599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3038号常德商会大厦26

联系人:尹凡超

联系电话:07367367988

联系传真:0736736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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