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55]次 更新日期:2018-10-22 18:22:16.0 |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18】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址:威远门路与北外环路十字西北角。
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栋九层主体审判庭,建筑面积24760平方米,其中地上九层,建筑面积为2176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室外配套工程。
3、勘察周期: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类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财务要求:需具备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社保凭证及明细表(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为准)。
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1.53.93.233:48080/login.jspx)报名(投标人需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53.93.233:48080/login.jspx)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招投标网;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3、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宋雄兵
电 话:1393556686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 系 人:李淑平
电 话:0355-20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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