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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东路及周边亮化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62]次 更新日期:2018-10-16 16:04:08.0
摘要:香港东路及周边亮化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8/10/16 项目名称: 香港东路及周边亮化提升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崂山区香港东路及周边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430万元 工程造价: 443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项【2018】212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2201809289902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环卫园林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胡帅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82030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环卫园林总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胡帅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82030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陈旭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0200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规模:对崂山区香港东路及周边进行亮化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亚星丽都商铺楼洗墙灯142套、投光灯307套,领世华府附楼洗墙灯351套、投光灯76套,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洗墙灯206套、投光灯46套,国丹中医院洗墙灯130套,投光灯36套,海龙山福与建飞花园洗墙灯1031套、投光灯27套,交通银行(香港东路支行)洗墙灯326套、投光灯64套,水下投光灯16套,莎蔓莉莎美容会所洗墙灯279套、投光灯43套,荣美御府洗墙灯682套、投光灯16套,青岛诺德整形医院洗墙灯440套、投光灯88套,中国工商银行(香港东路支行)洗墙灯294套、投光灯117套,溪云阁宾馆洗墙灯252套、投光灯15套,国家文化产业中心洗墙灯116套、投光灯459套,青岛大剧院洗墙灯311套、投光灯36套,澳门花园(汇智科技)洗墙灯1044套、投光灯309套,裕龙公寓洗墙灯272套,山航宿舍洗墙灯341套、投光灯62套,双龙园洗墙灯469套、投光灯28套、窗台灯6套,麦岛家园(含如家)洗墙灯874套、投光灯253套,华侨学校洗墙灯401套,龙翔苑洗墙灯245套、投光灯48套,嘉泰小区洗墙灯341套、投光灯42套、窗台灯15套,徐家麦岛住宅洗墙灯800套、投光灯76套,青岛大学对面公厕建筑洗墙灯100套、投光灯16套,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崂山院区)洗墙灯6750套、投光灯181套,滨海步行道洗墙灯923套、投光灯250套,青岛大学南门至青岛大学西门绿化带投光灯1322套等。
2、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EPC),包括设计、施工及采购等全部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2.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1.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照明工程设计);
2.1.3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
2.2.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一级)照明设计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
2.1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正式员工,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2.2、3条要求。
3.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二. 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2.1、3条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或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必须具备(独立或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同类工程经验。
1.1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同类工程经验可以是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4.同类工程界定:
景观亮化工程总承包(EPC或DB模式)项目。
4.1 EPC模式是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4.2 DB模式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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