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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村河水质净化厂工程(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65]次 更新日期:2018-10-11 17:00:26.0
摘要:张村河水质净化厂工程(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8/10/9 项目名称: 张村河水质净化厂工程(安装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崂山区青银高速西,张村河北侧河道内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3002万元 工程造价: 5135.613639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3691.9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核〔2016〕8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地字第370200201615008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2201611099901 建设单位: 青岛张村河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9158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张村河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91585 招标代理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许工 衣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9590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青岛张村河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张村河水质净化厂工程(安装工程)施工
项目地址:崂山区青银高速西,张村河北侧河道内
总投资额:33002万元
工程造价:5135.613639万元
工程规模:该项目地下建筑面积13691.9㎡,建设规模4万m3/d,采用全地下式膜生物反应器工艺。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文号:青发改投资核〔2016〕8号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36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安装业绩。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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