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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蔡家溪垃圾卫生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混合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4号坑雨污水导排及混合液处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招标公告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99]次 更新日期:2018-10-07 23:06:23.0
摘要:安乡县蔡家溪垃圾卫生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混合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4号坑雨污水导排及混合液处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安乡县蔡家溪垃圾卫生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混合污水

安乡县蔡家溪垃圾卫生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混合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4号坑雨污水导排及混合液处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乡县蔡家溪垃圾卫生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混合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4号坑雨污水导排及混合液处理)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2018]220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为安乡县城乡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乡县蔡家溪垃圾卫生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混合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4号坑雨污水导排及混合液处理)

2.2招标编号:HNZJC2018-GC(CD)-075

2.3建设地点: 安乡县安障乡遵保村

2.4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费,主要建设内容为混合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4号坑雨污水导排及混合液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设计要点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交钥匙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运营(处理4号坑3万m?渗滤液)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运营(处理4号坑3万m?渗滤液)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2.6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水污染防治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或者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20183-2018年8月)的社保证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资格(经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记录的除外);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29133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29日至2018年1010 ,每日上午9时00分1200分,下午13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真伪,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8)拟任项目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可供查询的密码和网址;

湖南省外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和项目部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要求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资料须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逾期不予办理。项目部关键人员报名后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无效。

6.3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291330,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乡县环境保护局。电话:0736-4312613

12. 联系方式

人:安乡县城乡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址:安乡县深柳西门口社区南正街 84 号

人:袁鹏飞

话:0736-43155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首创名苑2号楼205室3楼

  人:陈明

    话:0736-726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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