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32]次 更新日期:2018-10-07 23:06:18.0 |
临澧县2018年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临澧县2018年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2018】7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临澧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临澧县2018年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HNSXBC2018-CD-034
2.3 建设地点:临澧县境内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日/每标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重复投标均无效。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一标段 |
临澧县修梅镇云翎村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99.80 |
1.6 |
二标段 |
临澧县修梅镇水阁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83.17 |
1.6 |
三标段 |
临澧县太浮镇长冲村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08.11 |
1.6 |
四标段 |
临澧县四新岗镇马家村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08.12 |
1.6 |
五标段 |
临澧县佘市桥镇新兴社区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58.02 |
1.6 |
六标段 |
临澧县刻木山乡岩桥村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99.80 |
1.6 |
七标段 |
临澧县安福镇总庙社区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08.11 |
1.6 |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2018年3月~2018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相应社保机构办公室查询电话和个人账户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现场查询,如无法查实,报名不予受理。
3.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3.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公告2.8款)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电汇)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26日10时30 分之前。该款项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从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至指定账户上,不接受现金和基本账户以外银行账户转入的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返还。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银行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人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保证金账号”按钮。
注: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6.1请于2018年09月30日到2018年10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10时30 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本项目的招标信息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予以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澧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5800732。
招 标 人:临澧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临澧县朝阳西街261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7626899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朗峰城市优品112号
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0736-787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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