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福建] 点击:[739]次 更新日期:2018-09-07 09:57:28.0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8]119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芯谷三安项目110kV线路外线工程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投【2017】10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2851.8801万元;
2.3、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芯谷三安项目110kV线路外线工程,工程位于南安市石井镇,本工程新建双回架空路径7.501km,新建双回电缆路径0.245km(详见电缆部分预算),新建同塔四回220kV线路1.008km(铁塔、基础、导地线及附件安装全部列入本工程内),总计约8.754km,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2.5、招标控制价:2851.8801万元 ;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8、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下称“省外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施工。
3.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担任过已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时00分前汇到(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指定账户(①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帐号:5959015443103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②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只能用于一次工程交易活动,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时到账收款凭证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陆万元人民币。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8.2、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泉州ikey密码锁(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泉州办事指南,详细咨询22135508),如是联合体成员,项目牵头人需办理ikey密码锁,否则由此导致企业信息无法录入,致使交标失败,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及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azbcg.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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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安市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安市石井镇泉州芯谷南安园区,邮编:362300
电 话:15159564021,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67号远南商务大厦4楼,邮编:362000
电 话:18160982222
联系人:小曾
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95-8638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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