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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黎都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建东汉村片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58]次 更新日期:2018-08-20 20:22:51.0
摘要: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治县黎都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建东汉村片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审字【2018】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县黎都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县黎都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建东汉村片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审字【2018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县黎都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县黎都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建东汉村片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治县向阳家园小区、振东专家公寓楼西侧,向阳街南侧。

2.3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3325.09㎡,各指标计划如下:总建筑面积148369.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633.58㎡,地下建筑面积19735.99㎡,建设8栋高层住宅、商场、社区活动用房、配套服务用房等,1#2#20层,3#21层,4#5#19层,6#23层,7#8#22层(具体以经评审的设计方案为准);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暖、强电弱电、消防等)、室外基础设施配套(水、电、暖、燃气等)、小区绿化、道路硬化、智能化、围墙、大门、车库、人防工程等。

2.4招标编号:0632-1823GC1L1709

2.5招标范围:从工程勘察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所有的检测(第三方检测、监测、检验、沉降观测等费用)、验收检验试运行、完善的竣工资料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专业类勘察(岩土)甲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总承包管理经历。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凡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或参与不同的投标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6.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820日至20188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

5.2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工程规费价标准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增值税、所得税)、管理经历证明材料(指EPC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合同为准)、企业法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和勘测负责人及各项目班子成员近一年内社保凭证和明细表(需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其他证明无效,网上可查)、施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下载凭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勘察负责人岩土工程师证书、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等材料报名。

5.3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

上述材料除标注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并提供统一胶装成册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存档。。

5.4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820日至20188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路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9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00元整,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9 12 9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长治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3、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县黎都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长治县新建路283

联 系 人:乔非凡

联系电话:1346701199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

联 系 人:迟岩

联系电话:1380345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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