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150]次 更新日期:2018-08-17 18:55:54.0 |
汉寿县蔬菜特色产业园新建工程钢结构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蔬菜特色产业园新建工程已由 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汉发改投[2018]8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寿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结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寿县蔬菜特色产业园新建工程钢结构施工
2.2 招标编号:HNLH2018-GC(HS)-009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辰阳街道
2.4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71401.76平方米(合257.36亩),主要包括农产品展示研发中心、配送中心、农资临时堆放广场、温室大棚种植区、露天果蔬种植区等基地建设。此外还包括连接项目区4公里道路白天改黑及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配套工程的建设
2.5 工期要求:3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8 招标范围:农产品展示研发中心、配送中心的钢结构施工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10 总投资额:总投资额为8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60.22万元,本次钢结构的招标金额约为1221.9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结构/机械/焊接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5 参与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不允许资质挂靠。
3.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报名前须与招标人联系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8月17日至2018 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3: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所需资料: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提供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持以下原件报名: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⑥参与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半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鸿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招标代理窗口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两套(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 5日 13时30分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账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5日13 时30分,地点为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农业局。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开标一览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承诺函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小信封粘贴到投标函部分正本封套外)。
9.2 工程款按3:3:4比例分三年付清。第一年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年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年经财政结算评审按审核金额付清(最终以和招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寿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龙阳大道东侧民政局七楼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36-22006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0736-2200776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华信大厦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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