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西] 点击:[277]次 更新日期:2018-08-16 12:38:07.0 |
项目名称:阳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市级抽验检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881(879、880)-C014C(015C、016C)
阳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市级抽验检测采购项目是全省统一安排的检验任务。结合阳泉市实际情况,将该项目分成省匹配抽验、食用农产品抽验、餐饮小作坊抽验三个任务包。
本项目分为三包,投标人最多能对其中2个包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任务不得转包。第一包预算19.7万元,第二包预算15.5万元,第三包预算35.2万元。
三、合格的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等相应的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专业团队;
8、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检验机构,必须是获得食品检验资质认定的机构,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够独立完成检测任务。需提供(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授权附表的原件或公证件)。
9、 承检机构必须具备与承检任务中食品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抽检工作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8版)》执行。样品采集过程严格执行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承检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承检机构必须提供专业的协助采样服务,指定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样品采集工作,安排2名及以上人员及专用车辆开展采样工作,提供现场采样工具、容器等设备,抽样期间工作人员和车辆的费用由承检机构自行承担。按要求合理安排采样时间。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优先选择具备食品采样资质的承检机构。
11、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领取时间:2018年8月16日起至2018年8月22日止 (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对外办公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3、磋商文件领取方式: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以电子版(word形式)发至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地址(邮箱地址:yqcgzx_wj@126.com),工作人员确认后,即可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4、特别提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各供应商发出《登记表》的邮件时间为准。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磋商文件编号 | |||
包号 | |||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手机/办公) | ||
邮箱地址 | | ||
备注 |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 2018 年8月30日上午09:00 ,逾期递交或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规定,则被拒绝。
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八楼会议室1
磋商等候区: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八楼会议室2
地址:阳泉市财政局(桃北中路16号)
采购人:阳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阳泉市南外环街567号
联 系 人:石彦昌 联系电话:0353-2298365
集采机构: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阳泉市桃北中路16号
项目联系人:史晓玮 电话及传真:0353-5687173、2297618
3、投标人须按采购单位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磋商,如未能按时参加磋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每个投标人指定的磋商代表不得超过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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