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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改扩翻建项目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54]次 更新日期:2018-07-17 13:45:53.0
摘要: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改扩翻建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改扩翻建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投【2018】1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自

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改扩翻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改扩翻建项目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常鼎发改投【2018】1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DHCCD[2018]067

   2.2 项目名称: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改扩翻建项目  

 2.3 建设地点:鼎城区韩公渡镇墟场

   2.4      模:该项目位于鼎城区韩公渡镇墟场。拟对韩公渡镇集镇周边棚户区外立面进行改造,涉及302户,建筑占地面积35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270平方米。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规定

   2.8 招标范围: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改扩翻建项目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柒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 8  9 9  3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2018 7  17 日至 2018 7  23 17:00 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8 9 9 30 ,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德市人民政府网、常德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鼎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 0736-7355109

10. 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查询的近三年(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在2018年07月 17 日~2018年07月 23 日下午17:00 时之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的不予认可,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12.联系方式

人: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人民政府

   址:鼎城区韩公渡镇

人:阮先生                

   话:0736-7552118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芙蓉盛世C1栋5单元1808室

人:杨炬

 话:0736-7701839

 真:0736-77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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