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124]次 更新日期:2018-07-13 19:49:16.0 |
珠光粉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珠光粉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珠光粉采购及服务
二、招标编号:CDZT(2018)YC-16
三、招标内容
3.1项目范围:珠光粉采购及服务。
3.2采购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如公司上级管理机构对本项目招标货物进行了集中采购,将以其公布的结果执行,本次招标采购周期自行终止。
3.3采购服务地点:武陵区人民西路3333号(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四、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是生产或销售招标货物、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的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所供货物的制造商须通过并保持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在其合法账户的开户银行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6、投标人须提供货物安全(合格)检验报告。
7、投标人应无采购人明示的《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中列举的不良行为记录。
8、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9、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被采购人通报且在停供整改期内。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五、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原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提供其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所供货物制造商的,通过并保持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所供货物制造商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其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在报价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提供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的原件,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2017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的评分项不计分)。
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投标截止前货物安全(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出具检验报告的机构应为省级以上检验机构或国内权威第三方检验机构。国内权威第三方机构包括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云南烟草研究院、各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湖南中烟技术中心、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应自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原件。
9、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期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被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管理机构通报且在停供整改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须提供所供货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2017年至投标截止前所招标类似货物销售业绩的合同原件。如签订单价合同时,还须提供该合同相应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投标人须按照《销售业绩明细表》(见格式)填报。本项目类似货物是指珠光粉等相关货物。
11、投标人须提供所供货物制造商的现有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并承诺真实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所供货物制造商公章)。
1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的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13、投标人发生名称变更的,可提交更名前的资质材料,包括资信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等。投标人须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有效证明原件。
14、投标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相关原件的,应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印件,并提供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公证书。公证书原件交采购人验证,公证书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投标的单位请委派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须提供该单位为其购买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持本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原件;2017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在报价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提供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的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外,其余均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2、获取时间:2018年07月16日起至2018年07月20日(每天0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3、获取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2、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账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3、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转账凭证备注栏上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中路鸿正苑(府坪巷社区内)C栋612室
联系人:肖玲
电话:0736-7326166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725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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