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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长治县荫城污水处理厂工程EPC(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55]次 更新日期:2018-07-12 18:34:41.0
摘要:二次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长治县荫城污水处理厂工程EPC(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项目由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审字(2017)42号、长县发改审字(2018)6

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长治县荫城污水处理厂工程EPC(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项目由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审字(201742号、长县发改审字(2018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付解决。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建设地点:郝家庄乡安城村北207国道东侧、长治县荫城镇桑梓一村村东;

2、建设规模: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建筑面积2749.19平方米,设计规模2.0m3/d;长治县荫城污水处理厂总占地35.74亩,设计规模1.0m3/d(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满足设计要求且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项目经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下载凭证、未参加在施项目承诺书、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8712日至20187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712日至2018718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889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3、长治县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人: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址:长治县新建路283

人:秦雄恩

    话:0355-808923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山西省长治市英雄中路383

人:李淑平

    话:0355-20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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