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135]次 更新日期:2018-07-06 21:05:39.0 |
汉寿县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工程设计和实施方案
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汉寿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汉寿县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工程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工程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汉寿县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工程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
1.2建设地点:汉寿县境内。
1.3工程设计进度、阶段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清淤工程设计。
2.投标人资格:
2.1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及信誉良好;
2.2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其以上(含乙级)的设计资质;
2.3根据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2.4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经验;以上人员均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人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
2.5近5年(2013年6月~2018年6月)具有2个以上(含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沟渠塘坝清淤工程设计,并且合同内容需体现设计工作内容)的设计业绩。
2.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投标报名及文件购买方式(证件及资料):
3.1 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18年07月04日至2018年07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 13:00-17:00,逾期不予办理。
3.2 报名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 报名须带资料: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注: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应和正式投标时所提交的资料一致,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投标无效。
3.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5 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通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26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6日14时30分。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银行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汉寿县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工程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常德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常德市水利水电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6-2556852。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汉寿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873639978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沧浪东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玲 周宏建
电 话:0736-7326166
地 址:常德市鸿正苑小区C栋6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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