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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农机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等2个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91]次 更新日期:2018-07-06 21:05:38.0
摘要:比选公告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1.1招标人名称: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2招标人地址:安乡县深柳镇2.比选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安乡县农机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等2个建设项目,已获得安乡

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招标人地址:安乡县深柳镇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安乡县农机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等2个建设项目,已获得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发改[2018]1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位于安乡县深柳镇

3.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潺陵路改造工程(洞庭大道—纯银路)、安南路改造工程(洞庭大道—安乡大道)、纯银路改造工程(和平路—安南路)的工程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及其他服务等

3.3投资额度:总投资约为人民币7360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安乡县农机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等2个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代理。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拟任项目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单位专职人员;项目组其它成员为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本单位专职人员。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 2018  7  4 日至 2018    7   5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截止时间 2018     7  5 日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派本单位法人持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处于有效期);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报名。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将不予报名。招标文件每套 200 元,售后不退。

5.2报名地点: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7  11 14  30 (北京时间),

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参加本次投标的拟任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职称证等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乡县深柳镇

人:汪先生

   话:0736-431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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