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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第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扩容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206]次 更新日期:2018-07-02 16:48:46.0
摘要:  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怀发改地环[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安排,招标人为怀化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怀发改地环[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安排,招标人为怀化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怀化市第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ZCXMGL-2018-06-05

  2.3建设地点: 怀化经开区城南办事处(池回村)第二垃圾处理场

  2.4规 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672.95万元。

  2.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已下规范标准的要求:

  (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GB 51220-2017);

  (2)《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CJJ 150-2010);

  (3)《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化场地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9-2010);

  (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5)《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08);

  (6) 《污染场地系列环境标准》(HJ 25.1-2014,HJ 25.2-2014,HJ 25.3-2014, HJ 25.4-2014);

  (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

  2.8招标范围:该项目建于怀化经开区城南办事处(池回村)第二垃圾处理场内,原址扩容提标,设计渗滤液处理能力为300m3/d,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环保相关或市政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一旦报名,投标单位报名至开标期间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任意更换;

  3.4拟任本次投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能在有效的查询网址查询(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无查询网址的需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证明及查询电话;

  3.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公告期间内开具);

  3.7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账为标准),并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壹拾叁万元整

  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城东支行银行

  账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注:(1)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并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到账确认单。

  6.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6.1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6.2 报名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建造师)携带: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日期以电脑打印时间为准);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已更换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可为复印件,扫二维码查询,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不予受理);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8、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9、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0、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12、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仅省外企业提供);13、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证明文件在公告期间内开具);以上所有证件须验原件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二套到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地点报名,一旦报名,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任意更改。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含相关原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6.3报名地点: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4楼431室报名。

  6.4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复核,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在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湖天大道新时代广场南座23楼)获取,招标文件4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并将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作用。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 预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科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274583232

  采购代理机构: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湖天大道新时代广场南座23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45-237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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