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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

 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39]次 更新日期:2018-06-25 18:26:52.0
摘要: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事项已由澧发改招【2018】9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湖南城头山建设开发有限

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事项已由澧发改招2018】9号件核准,招标人为湖南城头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澧县城头山镇

2.3 规    模: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有围墙、栈道3#、4#、5#遗迹点保护展示工程卫生间及给排水等新建工程,工程预算约1380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范围为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需含有古文化遗址维修保护内容)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3.4.3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文物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文物保护部门颁发文物保护工程专业培训证书

3.4.4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应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并同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个人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71813时30分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银行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5.2 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2018年0625日至2018年0629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cdweb/,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2018年070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记名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71813时30分,递交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监督机构为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高检会[2015]5号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于2018年0625-2018年0705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附入投标文件(复印件无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11.联系方式

人:湖南城头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澧县城头山镇(城头山遗址博物馆)

人:胡佑国  

联系电话:139742465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张   

联系电话:13875159968

   址:澧县兰江路水竹居巷81号

   箱:2859896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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