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42]次 更新日期:2018-06-25 18:26:50.0 |
1. 招标条件
临澧县安福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标段EPC总承包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8]12号文同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临澧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位置: 临澧县安福路。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道路长3220米,宽4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辅道、人行道、绿化、亮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4500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安福路(九龙路—临岗公路)辅道、人行道;安福路(站前路—临岗公路)绿化、亮化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需包含的相关内容。
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本工程的方案设计、采购、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需要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施工部分: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辅道、人行道、绿化、亮化等工程。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6个月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报建图),方案设计经批复后 30日内提交施工图。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专业人员,如无相应设计资质(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相关设计专业人员,设计部分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9:3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银行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注: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打印并妥善保管好账号申请成功后的信息单。开标时,请将信息单携带至开标现场,遇有保证金错漏,将使用信息单中的保证金账号及密码现场查询到账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 /)上发布,敬请留意,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9:30,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及未按6.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德市政府网、湖南日报和常德日报同时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高检会[2015]5号文件精神,各潜在投标人应于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9日17:00到项目所在地临澧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并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或逾期查询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11.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5899912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澧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80736807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戴智勇
电话:1894251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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