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地区:[山西] 点击:[34]次 更新日期:2018-06-25 15:10:02.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18〕3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除交通部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通过社会融资筹措,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太原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起点位于岚县梁家庄接太佳高速西段岚县连接线,终点位于古交市梭峪乡,顺接S104,接规划太原高速西二环镇城底互通出口,路线总长56.614km,设计速度为60km/h,按照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0米。
2.2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及沿线设施等所涉工程的勘察工作、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招标技术规范、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内容。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详细内容见如下:
I标段主要内容:本标段(起止桩号:K0+00-K40+000,含长链614米,共计40.614km)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绿化的勘察设计;全线房建、机电、交安、外供电的勘察设计;负责全线协调汇总工作等内容;
II标段主要内容:本标段(起止桩号:K40+614-K56+614,共计16.0km)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上跨公铁立交等的勘察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财务、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 I标段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①工程勘察资质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含2项)新改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其中至少有1项公路里程不少于40公里。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8年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验,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项(含2项)新改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1.2 II标段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①工程勘察资质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含2项)新改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其中至少有1项公路里程不少于15公里。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8年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验,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项(含2项)新改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2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或与其存在上述3.4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和《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审查》项目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企业,在评价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65 号窗口(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下述资料①至⑦的彩色影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现场审核缴费,审核通过后自行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jcebid.com,技术支持电话:李先生15110329549)进行上传,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上传下述报名资料扫描件:
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勘察资质证书副本;
④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完整彩色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完整彩色截图;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的完整彩色网页截图;
⑦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业绩汇总表及分项明细表的网页截图彩色打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批复彩色影印件);
5.2投标人报名资料中提供的企业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平台”(http://47.95.194.106:88/portal/index)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业绩汇总表及分项明细表的网页截图彩色打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计批复彩色影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主要工程量、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平台”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予认定。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有山西CA进行网上报名并投标,已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的投标单位,可持山西CA网上报名并投标,未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的投标单位,请前往山西省政务大厅办理入驻手续(窗口咨询电话03517731318),详情点击下列链接办理: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page?page=RegistrationGuide
和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page?page=scsq山西CA办理完成后,请各投标人联系我公司项目负责人,以便信息同步及网上报名等相关流程。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会议: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山西CA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除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外,还需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六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牌)。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6.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太原分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37号
联 系人:赵建国
电 话:13834231642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厦
联 系 人:穆成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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