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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经济开发区溪坪公租房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141]次 更新日期:2018-06-20 19:39:17.0
摘要: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1.1招标人名称:怀化经济开发区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2招标人地址:怀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17室2.比选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怀化经济开发区溪坪公租房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招标人为怀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怀化经济开发区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怀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17室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怀化经济开发区溪坪公租房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招标人为怀化经济开发区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由怀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怀经开经发【2018】16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587.82平方米,净用地面积61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310.38平方米,建设内容1栋3+16F多层住宅建筑、绿化、景观、水电、消防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
3.2招标代理范围: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招标代理服务。
3.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函【2018】6号及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委托代理的人力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4.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单位专职人员;项目组其他成员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单位专职人员。
4.3拟任项目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
4.4信誉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职业道德。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及要求: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止,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携带:(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工程师职称证原件;(5)拟任项目组人员工程师职称证原件;(6)社保证明原件;在怀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17室报名。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外,其余均查验原件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套。
5.2经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4楼西头会议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比选投标人须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经济开发区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怀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17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话:1507458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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