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统计局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的采购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统计局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组织国内协议再次报价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太原市统计局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协议再次报价采购
2.项目编号:2018-7-1-协议采购二次报价
3.项目概况: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普查方案要求入户登记统一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使用四大类十五种软件,基层普查员将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进行现场调查,将调查单位的数据通过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把好数据质量关。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采购预算:2,011,920元。
采购内容:共一包,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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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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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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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BTV-DL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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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板类型:麒麟950;
(2)芯片组类型:麒麟950;
(3)屏幕尺寸:8.4英寸;
(4)CPU核数:八核;
(5)CPU主频:4×Cortex-A72 2.3GHz + 4×Cortex-53 1.8GHz;(6)系统内存:4GB;
(7)存储容量:32G;
(8)分辨率: 2560×1600;
(9)摄像头:内置双摄像头(前后)前置摄像头800万像素,后置摄像头800万像素;
(10)4G网络:移动、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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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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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交货(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须为2018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采购入围厂家推荐的供应商;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9.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16日至2018年6月25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3)采购文件售价:400元/本
1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6月27日 上午 09:00—10: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8年6月27日 上午10: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11.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联系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统计局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 邮编:030082
联系人:王永强 联系电话:13834160233
1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邮 编:030000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贾慧智 联系电话:0351-2377109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tyzfcg.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5.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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