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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四期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26]次 更新日期:2018-06-11 02:19:42.0
摘要: 一、招标条件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前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台前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四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二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前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台前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四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NYDPY-2017-139
2.项目名称:台前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四期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总投资额:约1450万元
5. 建设地点:台前县境内
6.项目标段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EPC总承包,共约1780KW集体电站配套。
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最终实现本项目并网发电所有内容。
方案设计部分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验收和调试,图纸设计。
设备采购部分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所有电缆、汇流箱及其他相关辅材。
基础施工部分包括:光伏阵列支架基础、固定支架及跟踪支架基础、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混凝土管桩安装(管桩长度5.5米,出地面高度2.3米,入土深度3.2米)。
电气安装部分包括: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电缆敷设、接线,逆变器,防雷接地、输出线路等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光伏电站防护设施部分包括:围栏、监控、门等。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质保期内质量、进度及安全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7.工期:第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完成并网发电验收合格;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保修期。
    8.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为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的(光伏组件)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主要货物或设备等内容)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为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光伏组件设备的唯一授权人,出具唯一授权证明,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光伏组件或系统);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承修、承试的电力施工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查询截图为准),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施工和售后运营维护保障能力(提供承诺书);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8.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至少一项工程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类或电力类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为准);
   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不能同时投报第一、第二标段,只可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须知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拒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予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第二标段资质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2、第一标段若为代理商投标,制造商营业执照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5日至 2017年7月1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报名。
2.报名地点: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9
3.招标文件的发售及递交: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9:00;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贰拾万元整(200000元)人民币
                第二标段:贰仟元整(2000元)人民币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仝先生、孟先生
电  话:0393-5328511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393-8593977、13513719709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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