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381]次 更新日期:2018-05-14 17:32:46.0 |
工程名称: | 大同县农村公路养护提质工程(县道鳌镇线K36+900-K52+525段)施工 |
工程描述: |
大同县农村公路养护提质工程(县道鳌镇线K36+900-K52+525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大同县农村公路养护提质工程(县道鳌镇线K36+900-K52+525段),已由大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字[2018]第17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并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大同县路政管理大队,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同县农村公路养护提质工程(县道鳌镇线K36+900-K52+525段) 2.2招标编号:GMET-2018034 2.3建设地点:县道鳌镇线K36+900-K52+525段。 2.4建设规模及内容:路段全长15.62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7.5米,行车道宽度3.25×2米,路面采用5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玻璃纤维布、玻璃纤维网、路缘石及安全设施等,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标准。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路基、路面、安全设施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 3.2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3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的新(改)建公路工程,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累计长度不少于20公里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路基、桥涵工程。其中,至少有一项业绩长度不少于8公里。 ②累计长度不少于20公里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其中,至少有一项业绩长度不少于8公里。 3.5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并同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具有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在近三年内(2015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3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担任过两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2投标人拟派到本项目的总工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同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具有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在近三年内(2015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3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担任过两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并且不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总工。 3.5.3投标人拟派到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同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具有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经验,并有担任过类似公路工程相应职务的经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在交通运输部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允许投标。 招标人将统一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有行贿犯罪的记录内容,将否决其投标。(也包括查询信用中国)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7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恒安街政务大厅四楼43号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请被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及材料报名: 4.2.1、企业资质: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2.2、企业法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驻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①经办人持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名、所投项目和单位公章等基本信息);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③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机构网页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一季度或2017年缴费凭证原件);④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机构网页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一季度或2017年缴费凭证原件);⑤项目总工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社保证明(社保机构网页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一季度或2017年缴费凭证原件)。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 社保证明(社保机构网页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一季度或2017年缴费凭证原件)。 4.2.3、业绩要求:①企业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证明资料原件(必须是由发包人出具的交通运输部规定格式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交通运输部规定格式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国家或地方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发布的相应业绩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含查询网址)资料为准(上述五项资料须同时具备,内容应相互印证,否则不予认可);②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格式的交(竣)工证明材料(上述三项资料须同时具备)。上述所列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 4.3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4.2条款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包括原件和彩色影印件四套(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及工程量固化清单),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恒安街政 务大厅六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8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恒安街政务大厅六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招标人:大同县路政管理大队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52-801231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 联 系 人:张志国 联 系 电 话:13834206813 传 真:0351-7321451 邮 编: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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